来自:财务小编 发布时间:2020-05-19 浏览 :次
现在南京的注册公司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就是需要进行商标的注册,可能很多人对商标这个没有太大的意识,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随便注册一个就可以了,其实并不是这么简单的,我国的商标法对商标注册申请人和申请注册的商标都规定了应当具备的条件,只有符合规定条件的才能获准注册,当然,有所需要的条件,当然就有限制的条件。那么大家知道南京注册商标具体所需的条件是什么吗?有哪些限制条件?下面小编就带你们详细了解一下。
1、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
2、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显着性。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是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是不能作为注册商标的标志。
5、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6、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1、在同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所谓相同商标是指用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两个商标的文字、图形相同。商标的读音相同也属于相同商标。
2、所谓近似商标是指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用做商标的文字、图形、读音或含义等要素大体相同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3、注册商标被撤消或被注销的,自撤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不能被核准注册。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注册商标申请,不予核准。
以上就是关于南京注册商标所需的条件和限制条件的介绍,大家以后需要进行商标注册的话,可以参考一下上面的内容,保证在进行注册前的条件都能符合条件,那些限制的条件就要避免,不要让自己浪费太多的时间。